联系电话:4008488060
QQ在线   |    收藏本站   |   

|18968297790

NEWS

新闻与案例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与案例 > 专业文章

【丰积信讲堂·周二开放】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秘密点确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9-13 17:31:21点击:

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秘密点确定



商业秘密是由权利人自己持有的“通过保密方式产生的权利”,不具有法定的权利外观,既无权利证书,也无法定的备案登记。因此,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诉讼案件启动之前,权利人就应当自己先明确要求司法保护的秘密点究竟是什么。商业秘密的秘密点,是指原告请求保护的技术信息与公知信息的区别点。根据***院(法发〔2011〕18 号)文件中指明:以符合法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为依据,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每个单独的商业秘密信息单元均构成独立的保护对象。因此在具体的侵害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指向的商业秘密必须是精确的“秘密点”,应明确指出构成商业秘密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对其主张的商业秘密信息与公有领域信息的区别点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说明而不能笼统的说某项技术或者某份资料是商业秘密原告。


审判实践中但当法院要求其明确秘密点时,原告往往会划定一个很宽泛的秘密范围,导致当事人之间争议很大。因此恰当确定诉争商业秘密的秘密点,是正确审理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关键。但大量的案件审理中由于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的界定缺乏必要的法律上的认知,或者对涉案技术不熟悉,或者尽量扩大保护范围等原因,不少案件的原告在起诉时不知道或不能明确地阐述其商业秘密的秘密点,或者确定一个很宽泛的秘密范围,甚至将一些公知信息一并纳入请求,也有的原告在庭审中反复更改其秘密点,有的直至到庭审调查结束前才明确秘密点。

根据此难点,下面按照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者特性来简单分析密点确定中的要素

一、技术秘密案件的秘密点,是指区别于公知信息的具体技术方案或技术信息,包括了软件、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技术参数等

诉讼中原告应列出其中构成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对其主张的商业秘密信息与公有领域信息的区别点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或者说明,明确其与所属领域内的公知技术部分予以区分。例如不能拿出一套图纸就笼统的主张该图纸涉及的技术信息都是商业秘密。原告主张设计图纸或生产工艺构成技术秘密的,应要求原告明确指出设计图纸或生产工艺中的哪些内容、环节或步骤构成商业秘密。同理对于笼统地将整个产品作为要求保护的对象的,应要求明确其秘密点究竟是产品的制作工艺、产品的配方,还是产品本身的技术特征

二、经营信息案件的秘密点,是指区别于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经营秘密中包括了客户名单、经营方案、产品价格等内容。

例如诉讼中原告主张其经营信息构成客户名单的,应当明确其中哪些内容(如交易习惯、客户特定需求、客户供货的周期或规律、成交的价格底线等)构成商业秘密,而不能笼统地诉求?XX 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原告必须明确指出其秘密点是客户的名称、地址或者是交易习惯等具体的信息点,并举证证明该等信息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商业秘密案件中确定秘密点是区别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十分特殊的问题,也是法院审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是因为商业秘密的属性是商业信息,本身建立在公知信息基础之上且与公知信息相交织,尤其是技术秘密信息更是在公知信息基础上的科技再创新,因此,要求权利人在起诉之初即准确划分非公知信息与公知信息的边界,客观上难度较大,法官在庭审中往往进行反复释明和诉讼引导,有些具有复杂技术事实且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一般需要经过若干次质证才能***终确定。事实上,确定秘密点的过程,就是明晰案件审理对象的过程,许多案件正是通过反复质证,使案件***终具备査明事实真相的基础。






动图封面



END


本期特邀嘉宾






浙江丰积信律所部分优秀律师




























在这里,能让你感受到律政人的意气风发与滔滔不绝,倾听那些律师人身边形形色色的有趣故事;

在这里,能让你真真切切的与大律师面对面,聆听他们背后那道不尽的酸甜苦辣;

在这里,能让你向成为大律师的梦想迈进一大步,领悟律法的神圣与庄严。

时不待人,机不可失,大神更不可错过,只等你们的到来!张寅律师将用自身的所见所闻所感,让我们扬起梦想的风帆,让我们成为那未来的律政佳人才子!